一、专业特色
1.专业特色。知识产权硕士专业学位面向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培养具有扎实知识产权专业理论知识,掌握知识产权实务技能,熟练运用知识产权规则,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复合性、应用型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申请单位对知识产权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定位准确、清晰、合理,专业特色和优势鲜明,有明确服务的行业和职业对象,与知识产权相关职业资格有效衔接,与区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需求契合度高,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二、师资队伍
2.人员规模。专任教师须具备扎实的知识产权理论基础和较强的知识产权实践能力,不少于15人。行业教师须具有扎实的知识产权理论功底和丰富的知识产权实践经验,且能实质性地参与本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培养工作,不少于10人。
3.人员结构。专任教师中,45岁以下(不含45岁)教师数量占比不低于30%,获外单位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数量占比不低于30%,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数量占比不低于50%,具有实践经验的教师(具有知识产权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行业工作经验)比例不低于40%,具有一定比例法学以外学科背景的师资。行业教师中,具有知识产权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或八年以上行业工作经验的教师数量占比不低于60%。
4.骨干教师。专任教师队伍中,骨干教师不少于5人。骨干教师应具有高级职称、知识产权实务背景,担任过1门以上知识产权相关专业课程教学,至少指导1届知识产权相关方向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包括在法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图书情报、资产评估等专业学位指导的知识产权方向硕士研究生。]。近五年,每位骨干教师应有2项以上高水平学术成果,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在国家级或省级学术团体、行业协会担任理事以上职务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学术、人才称号的不少于2人。
三、人才培养
5.课程与教学。申请单位培养过2届以上知识产权相关专业(方向)硕士研究生[ 包括在高校自设知识产权相关交叉学科、二级学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以及在法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公共管理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等一级学科或法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图书情报、资产评估等专业学位培养的知识产权方向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数量不少于30人;或者培养过3届以上知识产权专业本科生,毕业生数量不少于100人。申请单位制定了比较完善的培养方案,基础理论课程、特色方向课程、实践训练课程设置合理,课程教学内容与职业实践衔接良好,灵活采用讲授、研讨、案例、专题讲座、现场指导等教学方式;有完整的课程教学管理、考核和评价体系。近五年,申请单位应至少拥有1门知识产权相关学科专业[ 此处及下文“知识产权相关学科专业”指法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公共管理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等一级学科或法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图书情报、资产评估等专业学位,以及知识产权本科专业。]省部级以上一流课程或课程思政项目。拟开设的实务类课程应配备至少1名专任教师和1名行业教师。
6.培养质量。近五年,知识产权毕业生培养质量好、就业率较高,申请单位应至少获得1项知识产权相关学科专业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获得过1项知识产权相关学科专业国家级大学生竞赛奖励或者2项以上省部级大学生竞赛奖励。毕业生的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的社会评价良好,每年有一定比例的毕业生从事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工作。
四、培养环境与条件
7.科研水平。近五年,专任教师科研经费平均达到5万元,每年师均科研成果不少于2项,包括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研究报告、案例等。近五年,申报单位承担知识产权相关的国家级或者省部级科研项目(含到账科研经费20万以上的横向项目)不少于5项。知识产权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研获奖(含行业获奖),或成果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不少于1项,知识产权相关的咨询报告、行业分析报告、案例研究等应用成果不少于10项(篇)。
8.实践教学。申请单位应具备开展案例教学、实践教学的硬件设施,具备开展案例教学的基础和经验,制定有激励师生编写案例的制度和政策,实务类课程能进行案例教学。已设立3个以上合作的校外实践基地,基地规模能满足知识产权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需求。具有符合知识产权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的实践能力培养体系。具备行(企)业专家参与教学实施的保障条件,激励行(企)业专家实质性地参与知识产权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大纲设计、课堂教学实施、毕业设计和实习实训指导等教学工作。
9.支撑条件。具备支撑知识产权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政策支持、办学环境和学习条件、适当招生规模以及完善的规章制度。已设立知识产权学院、省部级以上知识产权研究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等机构或平台,有培养工作管理服务团队和机构,配备行政人员。有完善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助贷制度及创新创业激励制度、学风和学术道德制度。有丰富的图书资料,知识产权相关的专业期刊不少于30种,专业图书不少于3万册。有满足教学科研需要的数字化资源、案例库、文献系统、实验室、教学平台和设施等资源。在学生管理、教学组织、师资队伍、实习实践、学位论文撰写及学位授予等方面有相应的制度保障和实施措施。与省级以上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司法机关及国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相关机构或院校在教学、科研及人才培养等方面有较稳定的合作关系。
五、其他要求
10.其他要求。有充分证据表明本地区具有实现规模教育的知识产权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生源,以及稳定的毕业生就业去向。